1、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
1、第6条和第12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直属检验坚毅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缺陷汽车招回的监督工作。 问题: 招回的监督工作是不是指监督招回工作的进度等工作?如何进行监督? 2、第25条(四)客观公正预测招回效果。 问题: 如何理解?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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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专家
2004-04-05 15:52:59
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将在总局的统一部署之下监督制造商的召回过程和进度、效果等。具体方法可能会因不同的召回情况、地域、厂家而有所不同。 2、第25条(四)客观公正地预测召回效果。是指制造商在制作召回计划时根据所采取的消除缺陷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车辆及其地域分部情况,以及制造商掌握的客户档案情况等,预测消除缺陷的结果、可能的召回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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