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保修期内厂家是否可以使用翻新件进行维修更换
我的车子在1万公里左右时,多媒体总成坏了,到4S店更换了多媒体,事后我发现这个多媒体是个翻新件,我联系厂家和4S店,他们表示翻新件没有质量问题,可以正常用在保修期内,我不认可,翻新件怎么保证与新的备件质量一致?我是否可以要求厂家必须提供新备件给我?目前我国法律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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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专家
2015-04-09 16:58:42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在家用汽车的包修期内(3年或6万公里),如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某个零部件,不能使用翻新件进行更换。但有时为了修理某个零部件,如多媒体,需拆下来送到专业厂进行修理,这时可以用翻新件作为临时代替件装在车上使用,但在原件修好后要将原件装回。您可以用汽车三包规定第十五条“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和这个专家意见与4S店沟通,要求他们更好新件。如有问题,可以通过点击本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或者拨打汽车投诉电话010-6553736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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