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地方消法与三包规定冲突怎么办?

三包案例栏目

201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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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14:07:37

三包案例:地方消法与三包规定冲突怎么办?

    【案情简介】

    部分汽车企业咨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了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车后企业还需要补偿消费者的损失,这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应该遵循哪个法规? 

    【分析处理意见】

    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与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确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五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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