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问题 上海大众

机动车配备的备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强制性规定,不违法吗?

国家质监总局颁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法规第9.1.4条强制性规定: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整车制造厂的出厂规定。上海大众斯柯达明锐品牌轿车主胎规格(205/55 R16)备胎规格(195/65 R15),当换上不同规格的备胎后,车辆状况严重不符合并违反《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但汽车厂商仍要求驾驶员在故障下行驶,严重危驾驶员生命及行车安全。 这种明显有悖国家这条强制性法规的行为,却被“部分专家”理解为没有国家法律规定??!! 请问专家:汽车厂商提供的备胎,是否是要装在汽车轴上使用?不同规格(更别说小很多)的轮胎,能否装在同一轴上使用行驶,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用“暂时使用、国外先列”无力的解释备胎问题,有无我国的法律依据? 如果您们专家认为和赞同:“同一轴上可以不同规格的主胎、备胎混用”,那么“9.1.4条强制性规定: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这一《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又是给谁、在什么条件才能适用? 谢谢,请指教!

显示全部

关注者 0

浏览数 99

全屏模式

共1个回答

汽车专家

2010-12-20 09:14:45

专家的观点也不一定完全正确,如果您对本网专家的解释有异议,可以咨询其他专家。另外对于这种产品质量异议,可以通过本网“在线投诉”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详细

0条评论

推荐问题

免责声明

专家回复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Copyright © 2017.company 中车云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012159号-2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535

扫一下关注微信公众号

汽车投诉热线

010-65537365

8:30-16:30 (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