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4S店(或不按期在4S店)保养,厂家就不予保修
1. 2010年10月1日,约4万公里,停车后不能再启动,通知4S店。回复是马达的什么东西损坏,属易损件,更换花费1720元人民币(注之前曾经出现过此类故障,4S店免费处理过一回); 2. 2010年12月20日,约5万公里,上班途中,突然开锅,通知4S店,告知没按期在4S店保养,不予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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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1 08:57:23
如果车辆所发生的故障与非4S店不当保养有关,厂家不予质保是合理的;否则,厂家不予质保是不合理的。尽管很多厂家都在其保修手册中规定了类似条款,但该条款涉嫌霸王条款,也可能与消法等相关法规抵触,所以可以视为无效条款。对于开锅问题是否应当质保,还应看该问题是否是质量问题引起的,发动机开锅可能是一些故障引起的,厂家可能就有理由不给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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