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新闻
2012-12-24 09:31:59
新闻分析:年末车企为何扎堆忙召回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而近期汽车召回的事件明显开始增多。
    国家质检总局消息显示,《缺陷车召回条例》发布2个月以来,已经有15起召回事件,包括马自达、郑州宇通、上汽乘用车、一汽丰田、曼恩商用车等等,召回数量达到了44万辆。本周五上海通用、奔驰和斯巴鲁也是加入召回阵营,共计召回近13万辆车。
    有分析认为,明年新法规正式施行,为了避免"中枪",厂商召回的次数激增,新版的召回条例最大的改动就在于罚款。举个例子,没有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隐瞒缺陷情况;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出现这三种情况,将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我们来算个账,一台10万元的汽车,假设同一批次的缺陷汽车是1000辆,按照最高值的10%罚款就是"重罚"1000万元,但事实上一台畅销车的销量不可能仅仅是1000台这么简单,可能是上万台甚至几十万台,所以罚款的数额就可能高达就几千万甚至上亿。
    汽车召回是汽车行业发展建立起来的一套成熟的体系,在欧美国家已经很常见了,但是召回在国内汽车市场一直并不太多见。数据显示,2010年美国汽车销量为1150万辆,结果他们当年召回2000万辆;同年在中国,这个数字当年中国销售汽车是1806万辆,但是召回只有117万辆。
    业内专家指出,汽车召回并不会有损品牌形象,主动召回反而可能让车主更有安全感,能提升车企的售后服务形象,在车市无法再依靠销量抢占份额的前提下,售后的表现将更能体现车企的责任感。
    【央广新闻·第一背景】
    按照规定,《缺陷汽车召回条例》明年一月就将开始实施,条例中涉及哪些内容。业内对条例施行又有哪些期待?
    在业内看,这份《缺陷汽车产品召开管理规定》的发布本身就意味着现行对隐瞒汽车产品缺陷不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处罚过低,威慑力明显不足马上就成为历史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制度正是由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有对比才能知道变化,相比之前的规定,这一次颁布的召回条例更加明确了缺陷汽车的召回启动程序和实施程序,扩大了缺陷汽车的召回范围,针对生产者召回缺陷汽车产品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更是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在提高罚款额度的同时增加了吊销行政许可等处罚措施,不少人认为这是在为未来的三包法规出台预热,此外条例用词也更加“精确、简练”,被认为是颇具人性化。
    对于即将施行的条例,不但是消费者比较支持,包括不少汽车产业链内行业工作人员也都认为,召回条例未来实施对消费者、厂家和经销商都有利好,对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来讲,条例的颁布能够进一步保障其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减少堵门维权的这种过激维权行为的发生,对于饱受夹板气的经销商来说,这个条例的颁布更加有利于其按照一定的规章向厂家反映消费者的诉求。而就厂家来说,可以很好的从法规的角度促进企业汽车产品质量的提升。长城汽车新闻总监曾经表示,召回条例的颁布更具实质的意义是提高了行业门槛,一定程度上可以敦促中国车企转变观念,推动中国汽车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
【来源:】
【作者: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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