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案例---双层漆

三包案例栏目

2019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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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10:28:28

三包案例---双层漆

    【案情简介】

    近几年我国部分地方的汽车消费争议问题中,陆续发现在消费者驾驶车辆出现剐蹭的小事故后,发现车身局部乃至全车身区域有进行双层面漆喷涂的迹象。此现象不管是消费者还是汽车经销商的工作人员基本都抱有疑惑不解的态度,而随之而来就是各个微信公众号、网站频频发布或是转载,甚至也登上了地方电视台的栏目,相当于在双方争议者和整个汽车、媒体行业面前抛出一个大码的问号。以下部分的图片和视频就是消费者反映双层喷漆的情况: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也可以通过输入“双层漆”字段在网络、微信、电视台等信息渠道检索到品牌不一的车辆报道。如下所示:

图五

 

图六

    视频:http://news.cctv.com/2019/03/07/VIDEh2sbHOOJaJtiIdebK8Iw190307.shtml

    如上,双层漆在目前媒体上报道是非常多的现象,每条新闻信息的发布都会引来褒贬不一、众说纷纭的评论。截止到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来公开解释说明这种情况的缘由和如何去处理,不但使消费者和经销商先弄得一头雾水,还在“315”期间就消法第五十五条假一赔三的高额处罚规定吵得脸红脖子粗!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和信息导向!熟不知此事早已有定论,只不过没有被深挖出来公之于众。

    【分析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认定欺诈需满足以下要件:1.有欺诈的故意和欺诈行为,即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消息或隐瞒真实情况;2.有欺诈后果,即当事人作出错误判断;3.因果关系,即欺诈行为引起欺诈后果。其中,故意隐瞒所涉及的应当是影响商品品质的重要事实和信息,若经营者未能告知,可以认定经营者主观上存在过错。

    结合双层漆争议,一般大体可以视为两种行为:第一,车辆生产环节的出厂前喷涂行为;第二,车辆维修环节的出厂后喷涂行为。

    车辆生产环节的出厂前喷涂行为:车辆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_T484-1999汽车油漆涂层及厂家内部的工艺标准(技术保护不宜公开):

QC_T484-1999标准截取内容

    依据其中的漆膜外观、涂层厚度、机械强度、耐腐蚀性、耐水性、耐温变性、耐候性、耐碱性、耐酸性、耐汽油性等指标要求进行喷涂。期间如果发生质量控制、颜色变动需求(一般为塑料零件)等问题,工作人员首先要整体考虑国家和企业质量标准的情况后,可能会对车身的局部或者全车身范围在第一层面清漆的基础上,通过打磨后,进行第二层底漆、面漆、清漆的喷涂工作。这里可以认为,把第一层的喷涂作为第二层喷涂的底漆层。如此操作,可以在符合国家和企业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即避免对第一层喷涂彻底打磨的工序浪费,又降低了可吸入颗粒物对环境的破坏。

    起初,出厂前双层喷涂工艺行为没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就像目前还有消费者对ABS起作用时刹车踏板为什么“滋滋”响还抖动?“防爆胎”为什么在行驶中还会出现爆胎?五级以上的侧向风突然吹过来为什么有的车辆制动和转向会主动执行?小动物撞到保险杠上为什么小动物没什么事儿保险杠却报废了?旧的塑料瓶、渔网、仪表等为什么会作为再生材料出现在我的新车上?

    近期,两位消费者把问题分别带到了法院上,得来的答复请看下图。

    案例一

    案例二

    以上两案为同判案例,国家对车辆喷涂行业的标准规定,还有节能减排、环保健康的出厂前双层漆喷涂工艺介绍,不知道能不能减少消费者与经销商就双层漆的相关争议?能不能减少有关争议今后对媒体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呢?

    车辆维修环节的出厂后喷涂行为:车辆在出厂后被运输到经销商销售前的过程中,通过PDI售前检查可能会发现漆面质量问题或是出现剐蹭的现象,出于对产品质量负责任的经销商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因为问题的处理属于产品出厂后的维修行为,所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销商不管是在处理前还是处理后,都应该有告知消费者的责任。(但目前考虑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不仅是对车辆产品负责任的一种体现,而且有些问题在处理上没有对车辆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国家相关部门有可能会制定售前维修告知内容的标准规范)

    两种喷涂行为的判定和处理:

    在发生剐蹭等车辆事故后,发现车身破损位置的漆面下还有一层面漆,我们俗称之为“双层漆”。如果在经销商、维修厂的维修系统记录上没有查到相关位置的喷涂维修记录,双层漆部件的周围没有发现被拆装、喷涂修复(必要时通过样本检测基本可以区分生产工艺和维修工艺)等痕迹,并且通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联系并确认是生产过程中的喷涂工艺,那么此双层漆行为是不涉及欺诈和质量问题的。

    如果在经销商、维修厂的维修系统记录上查到相关位置的喷涂维修记录,双层漆部件(包含二次喷漆行为)的周围发现了明显的被拆装、喷涂修复(必要时通过样本检测基本可以区分生产工艺和维修工艺)等痕迹,并且通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联系并确认不是生产过程中的喷涂工艺,那么此双层漆行为(包含二次喷漆行为)可能涉及未告知甚至欺诈。所以建议消费者和经销商在购买和销售新车的时候,对漆面着重进行相关检查和确认,有必要的话可以借助漆膜厚度仪(二手车检测的普通工具)进行数字化的确认,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争议发生。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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