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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鹏宇无视合同内容,违约且拒不退订

上********** 发表于:2022-06-06 11:06:55 来自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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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受理

厂商回复

投诉完成

车辆产地:国内

车辆年款:2022

厂商:神龙汽车(东风标致)

品牌:标致

车型:

具体型号:2022款 508L 400THP PureTech 激情版

车辆排量:

所在总成:服务问题

分总成:承诺不兑现

主要故障:承诺不兑现

其他问题:

投诉详情

  • 中国汽车召回网 厂商受理

    中国汽车召回网已将您的投诉反馈给厂商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我们将持续跟进投诉的处理进度,请您关注!

  • 上********** 投诉发起 2022-06-06 11:06:55

    本人于2022年3月5日于上海鹏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入东风标致508L激情版汽车一辆,并签订预售协议,交纳预付款10000元,鹏宇汽车销售人员口头承诺7-10天内交付车辆,车辆为三个月内新车,完成交易.但直至3月15日,对方并未交付汽车,并于本人再三追讨下,于03月21日告知本人车辆到达其公司,同时通知本人车架号显示生产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车辆时间已超过3个月,不满足对方对于合同"新车为3个月以内"的约定,后因封控原因,直至解封后,本人于06月05日到达鹏宇汽车4S店进行沟通交流,以对方提供的车辆不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终止合同,退还本人购车预订金10000元整,但被对方告知无法进行退订服务. 同时,我们注意到东风标致厂家目前有促销活动,可进行部分购置税补贴,我方认为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之时,依据发票开具日期,我们有享受该补贴的权利,但对方在未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公告前提下,告知我们不能享受此项权利,协商最终以对方拒不配合而导致失败. 本人在此提出以下诉求:本人要求终止与上海鹏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同时要求对方全额返还本人于合同签订之时交纳的预订金10000元整,同时保留其他消费者合法权益追讨的权利.希望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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