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发表于:2017-03-21 14:10:17


投诉进度:
投诉提交
信息审核
厂商受理
厂商回复
投诉完成
车辆产地:国内
车辆年款:2015
厂商:比亚迪汽车
品牌:比亚迪
车型:秦
具体型号:BYD7150WTHEV3
车辆排量:1.5
所在总成:仪表、照明及电子电气系统
分总成:空调(含除雾和除霜系统)
主要故障:
其他问题: 动力电池
投诉详情
-
比亚迪汽车 厂商回复 2017-04-27 16:10:29
您好!用户反馈的车辆异常经过4S店处理后问题解决,用户满意,请予以结案!
-
陈** 投诉发起 2017-03-21 14:10:17
本人于2015年6月购买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秦2015款 1.5T 双冠旗舰Plus型。按照厂家产品说明介绍,该车电池容量为26AH,也就是13kw.h。但是提车便发现新车电池仅充11kw.h左右,根本无法按照达到“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第1页第3条所规定的电池容量定义,既:初始容量:新出厂的动力蓄电池,在室温下,完全充电后,以1I1(A)电流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容量(Ah)。 而实际使用情况更是惨不忍睹,使用至今累计充电3300余kw.h电量,计算得出充电次数为300余次。不到两年的时间,电池仅能充8.2kw.h的电量,(13-8.2)/13=36.92%,衰减比例高达36.92%,经查“GBT 31484-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第2页第5条得知标准循环寿命:测试样品按照6.4进行标准循环寿命测试时,循环次数达到500次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或者循环次数达到1000次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0%。比亚迪秦动力电池完全达不到规定的衰减标准,应属残次品。 由上可知,比亚迪秦动力电池不管是容量,还是衰减,都完全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及“GBT 31484-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于2015年5月15日实施,本人车辆出厂日期为2015年6月3日,购车日期为2015年6月11日,上牌注册登记日期为2015年6月29日。
已有 0 人声援

免责声明
未经投诉人及汽车召回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
免责申明:站内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同意其说话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快捷投诉

扫码快捷投诉
汽车投诉统计
已受理争议投诉
92851
今日争议投诉
7
昨日争议投诉
21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