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期待汽车“三包”规定不再“爽约”

汽车行业新闻

2011

09/23

汽车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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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10: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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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期待汽车“三包”规定不再“爽约”

    据报道,国家质检总局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日前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

    对此,很多网民认为,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国,随着汽车投诉的增多,消费者对汽车“三包”的呼声越来越大,希望早在2004年就提出过的汽车“三包”规定这次能够通过。

“三包”规定必不可少

    “汽车三包规定征询民意是个好消息。新车漏油不走直道等问题可以早日解决了,好事要办好啊,最好是建立个假一罚百的政策,就是通过重罚来提高产品的质量,使之成为高压线不能碰,这才能提高质量意识和标准,要不怎么杜绝驴拉汽车的悲剧。”网民“齐思危”认为。

    网民“实心眼”认为,汽车“三包”规定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制度上的保障。随着私家车的普及,中国已进入汽车社会。在强势的汽车厂家、经销商面前,弱势的消费者经常感到投诉无门。“三包”规定要走上有普遍意义的、可行的法治化轨道。

两大难题正在逐步解开

    署名为“王国”的博文认为,虽然国内的电器与电脑产品都普遍实行了“三包”,但汽车“三包”多年来都处于“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状况。除了汽车产品本身的良莠不齐之外,也与高昂而低劣的油品,假货泛滥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市场本身的不成熟有关。事实上,通过汽车“三包”,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汽车企业的召回行为。

    搜狐网网民“黄海”认为,一直困扰汽车三包出台的两大难题即“法律可操作性”和“实际操作性”正在逐步解开:法律可操作性方面,由于汽车“三包”涉及违约责任、合同契约等民事责任问题,此外还涉及法规出台后的执行力度问题,在解决投诉纠纷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技术、专家团队作为执行保证;而目前随着“交强险”等规定的持续运行,各地汽车质量检测中心已经随之逐步建立,可望解决该问题。可操作性方面,由于汽车三包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上,目前,对于汽车维修服务规程、车辆预检、车辆修理、质量检查等通用及重要环节及质量要求也已逐步规范完善,能够更好地降低返修率,所以在实际上也可以操作。另外则是有关方面推行汽车“三包”的决心了。一切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有利于车企长远发展

    署名为“陈立华”的博文认为,对汽车这么复杂的产品来说,“三包”体系迟迟难以出台,也是事出有因。当然,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是一个大方向,是不容违背的。企业也应该尽快适应更为严格的售后服务要求。“三包”倘若出台,对厂家来说,有两个考验:其一,是成本。“包修”政策不是问题,但30天的包退换政策,会给厂家带来很大的麻烦。一旦产品被退换,则被列为质损车,很难作为正常商品流通。如果出现大批量的退换,厂家无法用召回、私下检修等手段来进行缓冲。这种潜在的经济损失,是很难估量的。企业在每个财务年度初计提的售后费用,也必须大大增加。其二,是供应链。这里面又主要影响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订单体系。当前厂家一般采取拉动式或半拉动式的订单生产体系,一旦整车大量退换,意味着必须重新做生产平衡来满足缺失的终端订单。而为了快速满足消费者退换要求,需要建立更大的经销商库存,这对企业调配整车资源、经销商调动资金,都带来更大的压力。第二层面,是采购体系。汽车是一个复杂产品,由成千上万的零部件组成。一旦采取严格的“三包”政策,对汽车厂向供应商索赔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于某些强势的供应商(例如进口件),从时间上、效率上,短期内都是很难满足的。
 
    署名为“车语者”的博文认为,汽车“三包”从现阶段来看,对于中国汽车的发展、特别是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来说,很可能是一柄双刃剑:在能有效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当然存在因投诉过多、赔偿过重影响到企业利益的问题。然而,从长远来看,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汽车产品质量的提升,使中国的汽车产品在走向世界时,有更充足的底气。

【来源:】

【作者: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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