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配件供应不足 车主叫苦不迭

汽车365

201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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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0 15: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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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配件供应不足 车主叫苦不迭

    中国汽车召回网近日接到大量车主关于厂家配件供应问题的投诉,车主们表示车辆出现故障后经销商没有配件,向厂家订购配件后厂家又迟迟不能发货,其中等待配件时间最久的竟然长达半年。

    仅在9月份的第一周,中国汽车召回网就接收到很多关于厂家配件供应问题的投诉,并且此类投诉在北汽旗下的绅宝、威旺、幻速、北汽新能源等品牌中尤为突出。

    北汽绅宝X35车主唐先生表示:车辆出现安全气囊报警,联系4S店被告知需要更换配件,但是需要厂家发货,已经一个多月了仍未到货。

    北汽威旺M60车主孟先生表示:2018年10月份购买的车辆,右大灯内因灯光温度过高烧出一个很大的洞,需要更换相关配件,3个月前联系4S店,店里说需要厂家发货,但是至今一直未发货。

    北汽幻速S3L车主潘先生表示:车辆从2018年3月开始出现方向盘晃动的现象,送修至延吉4S店,被告知需要更换配件,厂家一直未发货,已经半年多了。

    北汽新能源EU260车主秦先生表示:车辆方向沉,控制困难,两周前4S店已经向厂家订货,现在店内表示厂家无法提供配件,并且不能告知配件的到货时间。

    本周收到的配件投诉涉及节气门、车灯、转向系统、安全气囊、减震器、离合器等配件,可谓五花八门。

    众所周知,汽车行业发展迅速,车型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新车型又不断增加,使得经销商配件库存方面的压力和风险越来越大。因此,经销商配件储备出现不足可以理解,但是如果经销商只是一味的把配件供应的责任推给厂家,而厂家又不能及时地解决问题,那么,最终“背锅“的只能是消费者。

    当消费者遇到上述问题,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是否有相关政策或规定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修理者应当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二)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2017年7月1日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因配件供应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维修,不但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日常用车,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也会有损经销商的服务质量,更会导致汽车品牌形象的大打折扣。消费者提升自身的维权意识固然重要,更需要汽车厂商从源头上改善自身的配件供应问题,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配件生产周期,优化配件分配策略。作为服务终端的经销商应该保证配件的合理库存,以及与汽车厂商的及时有效沟通。

【来源:汽车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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