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隐瞒车辆信息致车主异地上牌受阻

汽车行业新闻

2012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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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7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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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隐瞒车辆信息致车主异地上牌受阻

  消委会提醒,购车时应提防销售人员的虚假夸大宣传

  案例:近日,记者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一宗汽车消费投诉案例。根据消费者张先生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情况显示:2010年7月7日,消费者张先生向广州市一家汽车经销商购买了某品牌车型,根据经销商与厂家的对外宣传内容,该款车为欧IV带OBD车载诊断系统车型,相当于国四标准。张先生在购车时曾多次针对该信息找经销商确认,2011年底,张先生欲将车辆迁入深圳,但据深圳车管所资料显示,该款车为国三标准,无法进行车辆变更登记,不能转入深圳。张先生就此向经销商反映情况,至今无果,现请求广州市消委会协调处理,要求经销商给予合理解释,并协助将车转入深圳。

  记者跟进:获悉此投诉案例后,记者随即与车主张先生取得联系。根据张先生所述,其在买车时之所以比较在意车辆的尾气排放标准是否为国四,是因为他知道日后需要将车迁往深圳。之所以异地买车,是因为受了经销商销售顾问承诺延长售后保修期的诱惑,而销售员为了促成张先生与其达成交易,也隐瞒了车辆信息,并称只要在该店买车,日后迁牌到深圳肯定没有问题。得知无法在深圳上牌后,张先生也一度打厂家联系电话,厂家方面也表示该车确实符合欧四加OBD的排放标准。对此,张先生表示很困惑和无助。

  案例分析:记者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大致可作出如下判断:深圳车管所认定该车为国三标准这一点应该不会错,问题就可能出在张先生所买的车上。由于汽车尾气排放新标准出台一般是在某个阶段开始实行,在2011年7月1日国四标准开始实行之前,厂家生产部分老款车可能存在只符合国三标准的情况。而张先生的车由于是2010年7月买的,很可能就只是符合国三标准的车。现在已经上牌,如果要重新异地上牌,车管所依据新的排放标准的话,张先生的车自然上不了牌,只能吃哑巴亏。

  消费提醒: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车时,尤其是初次购车时,由于对汽车的功能、品牌、质量、排放量、车辆购置税等相关政策,以及车管所上牌规定等信息缺少清晰认知,较易依赖经销商或销售人员的宣传和介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经销商或销售人员的宣传和介绍存在夸大或虚假的情形,则会误导消费者,并可能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消费者在买车前务必要亲自核实车辆的有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肖敏)

【来源:http://auto.people.com.cn/GB/17126521.html】

【作者:《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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