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闯黄灯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汽车行业新闻

2013

01/07

汽车行业新闻

分享至

2013-01-07 09:25:18

-->

公安部交管局:闯黄灯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已专门下发通知 省市交管部门表示将遵照公安部通知规定

  6日,公安部网站称,目前,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公安部表示,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

  公安部交管局6日表示,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自1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施一周的效果来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目前,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表示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该通知下发时已临近下班时间,省、市交管部门面对记者核实时,甚至表示还未得知这一消息。不过,省、市交管部门均表示,将遵照公安部的通知规定执行。

  该消息随后被迅速转发,引起网民不同反应。网友“大犀牛”说:“能体察民意,顺乎民情固然是好事,也是进步,但下次出台前能否多方论证后再做决定?”

  网友“小艾”说:“该停就停,该行就行,这样才对。”网友“小家碧鱼”说:“应给点缓冲去适应,规定的执行更加人性化。”(记者李栋)

【来源:】

【作者:广州日报】

THE END

欢迎商讯广告合作 寻求合作

本网所发布的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中国汽车召回网的观点和立场。

0条评论

Copyright © 2017.company 中车云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012159号-2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535

扫一下关注微信公众号

汽车投诉热线

010-65537365

8:30-16:30 (法定假日除外)

用户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