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醉驾被吊销A1驾照

汽车行业新闻

2013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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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7 08: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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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醉驾被吊销A1驾照

  陈先生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撞伤了别人,交管部门认定陈先生为全责,随后将陈先生的A1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骑摩托肇事,吊销我大客车驾照,这根本没道理。”陈先生认为交通队的处罚不当起诉了交通队,昨天上午,该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原本是公交车司机的陈先生起诉称,2012年7月,他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将在烧烤摊吃饭的张女士撞伤。后经交管部门认定自己全责,而张女士无责任。2012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陈先生的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陈先生还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A1(大客)驾驶证也被吊销。

  “没有A1驾照,我就开不了公交车了,工作没了。”陈先生认为丰台交通支队处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起诉至法院要求予以撤销。“我骑摩托车出了问题,应该吊销我的摩托车驾驶证,跟我的大客车驾照有什么关系?”

  交管局相关人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道交法〉办法》以及公安部令等,只明确规定了醉驾被吊销驾照,并没有其他具体规定。根据最高法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吊销的是违法司机的驾驶资格,而非驾驶证明。司机吊销了驾驶资格,一切车全都不能开,自然包括A1驾照中包括的所有车型。交管部门称,交通法规对于营运司机的处罚要比非营运司机更重,醉驾营运车辆被查获即十年内不得重考,即使十年后重新考取驾照,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来源:】

【作者: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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