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专家库有退出机制!法规制定者独家解读

汽车行业新闻

2013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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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1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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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专家库有退出机制!法规制定者独家解读

    [新华汽车 独家] 今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7月9日,质检总局又发布了作为其配套文件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此,新华汽车第一时间联系了参与《三包规定》和《办法》制定的相关人士,为我们解读《办法》的相关细则。该相关人士透露,另一重要配套文件——《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也将于近期公布,届时新华汽车将为您带来最新的解读。

    专家库将于8月上旬完成组建

    根据《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组织建设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该系统将公开汽车三包相关信息,包括车型信息、销售和修理网点信息等,供公众查询。生产商还要在随车文件中,向用户提供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方式和渠道。

    同时,按照《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编制专家培训教材,制定专家遴选标准、聘书格式和专家库建设规范。各地区质监部门将通过质检总局建立的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建立该地的专家库,负责专家的遴选、培训、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产销量、行业特点和三包责任争议等情况,制定专家库的具体组建和专家遴选管理规范,确定专家的人员来源、专业结构、数量和地域分布。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汽车产品三包争议技术咨询专家库正在遴选组建中,计划8月上旬完成。

    专家入选专家库门槛高 违规将会解聘

    相关人士表示,对于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很高的标准,要分别从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业务能力等几方面进行考核。根据《办法》,入选专家库的专家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在汽车设计制造、维修、检测、教学科研、质量鉴定,以及法律政策、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领域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对于汽车维修领域专家,应有汽车诊断、维修或索赔等相关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经历,并取得相关资质。另外,还要熟悉汽车三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

    同时,按照《办法》规定,各级质监部门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过程中,应当将专家提供的技术咨询和工作情况记录在专家管理系统中。相关人士指出,各个省份的技术监督局将对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果专家库的专家在提供技术咨询的过程出现违规行为,省级质监部门将及时办理专家解聘手续,并通知专家所在单位和本人。

    对专家意见有异议 可要求多名专家提供技术咨询

    由于各省级质监部门通过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建立本省专家库,所以不少人担心省际之间的专家技术意见会出现差异。对此,相关人士表示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在他看来,由于多种原因,专家库的专家们不可能处在同一水平上,在同一问题上的意见也不可能百分百一致,所以不要说省际之间,即便是同省专家的意见都可能有差别。对此,相关人士认为,如果车主和厂商对于专家提供的技术意见存有异议,可以要求让另外的专家来出具意见;另外,如果双方同意,可以要求多名专家同时提供意见书。

    相关人士坦言,如果到最后双方对于专家出具的技术咨询都不认可,那么双方可以选择终止调解,选择通过法院的司法途径来解决。

    跨省纠纷不存在 由申诉方所在省的专家提供技术咨询

    另外,对于出现跨省纠纷由哪个省的专家出具意见的担心,相关人士表示这种情况根本不存在。举个例子来说,车主与异地车企发生纠纷,在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向质检技术局提起申诉,并要求专家库的专家提供技术意见,那么就由车主所在的省份专家出具意见,而不是由车企所在的省份的专家提供。

    相关人士直言,对于跨省纠纷的担心源于车主担心专家会偏袒汽车厂商。对于这种担心不是全无道理,他指出,如果出现专家偏袒的情况,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检总局进行投诉。不过这种情况是可以控制的,因为在使用专家提供技术咨询时,就可以选择那些与该品牌无利益相关的专家从而从根本上规避这种风险。

    专家提供技术咨询的费用由争议双方协商支付

    根据《办法》规定,技术咨询涉及的专家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由争议双方协商支付。这一费用没有硬性规定由汽车厂商支付,所以如果双方在这一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专家库的专家将不会提供技术咨询。

    新华点评:切实保护消费者 细则实施中尚需完善

    《办法》的出台,将在消费者与汽车生产经营者发生争议时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对汽车三包规定的落实起到积极作用。不过,《办法》还未实施便有来自消费者的诸多担心。

    首先,消费者对于“跨省纠纷”的担心虽然从理论上说不存在,但是不同省专家对于同一争议会提供不同意见的情况却有可能发生。面对这一问题,国家质检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借鉴法学界的“判例法”原则,将不同省的相同案例进行归纳,选择其中最严的、最有利于消费者的处理办法作为今后类似争议问题的参考标准。这样一方面可以规避省际之间专家能力不均衡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节约相似问题处理的专家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处理争议的效率。

    其次,对于省际之间专家能力不均衡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是否可以组织不同省的质检部门进行合作,让专家库资源丰富的省份与那些资源相对较弱的省份共享专家库,从而实现省际专家库资源相对均衡。

    另外,消费者与车企发生争议时,本身就处于弱势。而《办法》规定,专家的咨询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这将有可能进一步加重消费者的负担。所以,有人提出“专家费用”应当由厂商来承担。但是也有人担心“专家费用”全部由厂商承担可能会助长部分消费者“无理取闹”的行为,从而给厂商带来不小的负担。对此,质检部门是否可以借鉴司法诉讼,在申请专家提供技术咨询前,可由车主和厂商共同支付“专家费用”,在调解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全部费用,支付另一份先前代交的费用。

    《三包规定》和相关细则的出台,将保障广大的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提供法律的支撑。但是,由于在解决汽车质量纠纷过程中,涉及多方利益和多个部门,而且又是初次实施,所以消费者不免会担心其执行情况。不过,随着相关部门在《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不断完善,它将会更加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同时,汽车生产经营者也应当积极主动地执行《三包规定》。当下中国汽车市场日趋成熟,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于汽车知识也进一步了解,汽车厂商不能再仅仅扮演法规执行者的角色,而应该成为中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推动者,与政府、消费者一道推动《三包规定》的完善和有效执行。(新华汽车 王跃跃 刘吉 刘仁杰)

【来源:】

【作者:新华汽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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