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专家王凯明:维修信息公开疑问试解

汽车行业新闻

201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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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 15: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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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专家王凯明:维修信息公开疑问试解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后,引起汽车行业、企业与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在赢得满堂赞誉声的同时,本刊编辑部也收集了一些汽车企业的疑问和具体操作方面的问题,并邀请汽车专家王凯明老师根据对《办法》的认识进行试解,为汽车企业提供帮助。
 
 
 
    对汽车企业的三点建议:
 
一、认真研究《办法》,多关注政府部门关于《办法》的说明。
 
二、积极配合,做好自身的相关工作。
 
三、不要害怕不足,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积极协调完善。 
 
    疑问:《办法》对零部件供应商有没有约束,担心以后衔接环节会有问题?
 
    试解:《办法》的第八条第二部分:汽车生产者在制作、生成整车维修技术信息过程中,需要整车生产配套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有关零部件信息的,零部件供应商应配合提供。虽然公开的责任主体是汽车生产者,但是有些发动机根本不在主机厂,是由零部件供应商供应的。
 
    疑问:关于零部件供应商信息的公开,需要哪些内容?
 
    试解:零部件供应商的信息公开部分,建议目前提交的内容为企业在CCC认证的时候,提交相关认证材料。
 
    疑问:关于报备,是否每年都有一个时间节点核对公开的信息?
 
    试解:如果企业有信息变更,可以在网络平台上更改,然后提交。如果没有变更,写一个说明即可,没有规定确切的时间。
 
    疑问: 进口底盘的国内改装车,这种情况备案主体是谁?
 
    试解:以生产合格证为主,但是在底盘技术方面,应该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疑问: CCC认证证书是以首次获得时间为准吗?
 
    试解: 以首次获得时间为准。
 
    疑问:《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有个信息年度报告,里面提到信息公开情况,这个信息公开情况是指哪些内容?
 
    试解:主要指公开哪些车型,网站的建设、执行及访问情况,用户的使用情况,类似于这样的一个年度报告。 
 
    疑问:《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汽车生产者应免费向消费者公开各车型的车辆维护技术信息,具体要按照技术维修目录来执行,这些内容应该在什么地方免费公开?
 
    试解:不收费的内容可以单独做成一个页面或者专栏,在网站设计上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疑问:对于小企业,像做定制车改装的,一个车型只有一台车,信息公开的成本太高了,这样的小企业该怎么办?
 
    试解:按照《办法》规定,这种情况也是要履行公开义务的,可以不在网上公开,而在线下公开。
 
    疑问:经营销售的进口车,如果以后委托合资厂商进行销售和售后,那么备案主体应该变换吗?
 
    试解:如果以后不销售进口车,而是委托其他厂商,主体就是其他厂商。对于进口车,经销商是备案主体。 
 
    疑问:在《办法》附件里提到原则上应该用中文显示,请问怎么理解?
 
    试解:按照法规规定,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必须用中文。考虑到有些进口车上市很快,如果要把所有的手册改成中文可能有一定的难度。在一段非常短的时间内允许存在非中文情况,但是企业应该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疑问:客车的信息公开是不是跟乘用车有很大区别?
 
    试解:第一,分阶段、车型的划分充分考虑到商用、客用、乘用车等的差异问题。第二,如果预计数量少于500辆,可以不在网上公示,而是采用纸质的方式,但需要在备案中说明。
 
     疑问:要求零部件供应商提供维修材料,如果他们不提供该怎么办?
 
    试解:如果出现不提供的情况,可以向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会帮助处理和解决。 
 
    疑问:信息公开备案时,若网站平台还没有搭建好,是否必须要提供网站网址?
 
    试解:可以做一个说明,但在2016年5月31日之前,在备案系统里要完善这个信息。
 
    疑问:对于改装车企业,改装的车型批量比较少,还需要在网上进行维修信息公开吗?
 
    试解:对于改装车和特种车,《办法》中规定,预计销量低于500辆的,都可以直接报批,只要公布的维修信息资料让有需求的客户能找到或买到就可以。这里500辆的概念是指当年销售500辆,免于网上公开,但逐年销量累积超过1000辆时,则需要网上公开。另外,军用车、出口车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疑问:关于一款车型的软件版本识别号,是提供出厂时候的版本识别号,还是目前最新的版本识别号呢?
 
    试解:最初备案和公开的维修信息应该都是一款车型最新的软件版本识别号,对于日后有技术上的变更,实际上是对一些软件系统问题的解决、升级,一旦进行了变更,要有公示和说明信息。
 
    疑问:能否给企业一个按周、月之类进行维修信息公开的参考价格?
 
    试解:如果国家对维修信息公开的价格进行统一,那么企业的负担是不一样的。原则上建议维修信息价格不比企业提供给4S店或授权店的价格高,而且不能恶意地将维修信息的价格提高,使其他企业无法购买。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成本、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核算评估。维修信息的价格只要不违反《办法》规定就可以,并不要求所有企业一样。
 
    疑问:对于集团下属的独立运营企业,是自己备案还是和集团一起备案呢?
 
试解:判定生产者以生产合格证为准,最终追责也是以生产合格证为凭证。集团可以替下属企业进行备案,并不限定是谁履行备案,而是要看备案材料的公章来确定责任主体企业。
 
    疑问:公开的维修信息内容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符合《办法》要求?
 
    试解:企业应按照备案指南进行基本信息的备案。信息资料公开的内容就是附页里列出的12项内容,其中关键的是前7项内容。公开的内容应是用于维修车辆的信息和资料,信息公开资料的顺序和格式由企业自己决定。
 
    疑问: 企业公开的维修信息内容是否要包含一些参数信息?若没有这些参数怎么办?
 
    试解:公开信息的基本内容原则上是以售后服务信息为准,也就是企业提供给授权售后服务站的维修信息都应该进行公开,但不是说没有的信息也要凭空捏造。
 
    疑问: 企业的一些维修指导资料是否也需要公开?
 
    试解:对大批次车辆维修有指导意义或是带有点评性质的资料应该给予公开,而内部的通讯和案例等资料不一定要公开。

【来源:《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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