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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发表于:2014-04-29 14: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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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回复

投诉完成

车辆产地:进口

车辆年款:2009

厂商:奔驰汽车

品牌:奔驰(进口)

车型:B 200

具体型号:动感型

车辆排量:2.0

所在总成:传动系统

分总成:

主要故障:控制模块

其他问题: 变速箱阀体

投诉详情

  • 奔驰汽车 厂商回复 2014-10-29 15:24:24

    经销商与客户达成了一致处理方案,客户同意。

  • 路* 投诉发起 2014-04-29 14:57:46

    2014年4月28日上午,正常速度行驶在匝道口通往高架的坡道上,刚上到高架的时候,车体突然顿挫,车身抖动,车速急速放缓(险些导致后车追尾),踩油门转速上升较快,但速度无法提升,此时显示屏提示“变速箱请去服务中心”。 为保证安全及适当操作,紧急靠边停车后,联系4S店技术人员,得到答复可慢慢开至维修中心。在缓速开至维修中心后,经过检测,答复为“变速箱阀体损坏”,需要支付材料加人工费共计35,000元的高额费用,由于车辆超过保修期,奔驰4S要求此项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本车辆购置虽已超过质保期,但是只行驶了34000公里,并且所有的保养和维护全部在奔驰4S店进行,记录良好,技术人员也反馈此款车无任何不良操作。 目前了解到此款车型发生同样的问题数量已有50起左右,已经是普遍非个别现象;并且在驾驶员恰当的操作下发生问题,险些招致后车追尾,给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在经销商代车主向奔驰厂家进行善意索赔之下,经销商告知车主该诉求被厂家无理拒绝;致电400热线,400服务人员甚至记录错误车主申诉的车辆问题和要求,更正并重述诉求后,至今未收到任何来自厂方人员的电话。 变速箱阀体作为关键的汽车部件,同时不是易损件,出现大量的同样的问题,说明此款车型存在需要明确的质量问题或产品缺陷。奔驰厂家选择掩耳盗铃,推卸责任的做法,完全不顾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同时,上述情况也符合《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条例》中有关规定,请相关部门开展质量认定,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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