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赛德斯-奔驰服务公约及新车质量保障政策

厂商质保承诺

2021

05/14

厂商质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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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14:37:35

梅赛德斯-奔驰服务公约及新车质量保障政策

服务公约

     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驰销售服务公司”)、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驰金融公司”)和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及smart 品牌乘用车授权经销商推出《服务公约》。该《服务公约》包含了授权经销商在日常经营业务中须自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进一步强调运营的合法合规性、服务及收费的透明化,坚决维护消费者在汽车消费和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该《服务公约》在全国各授权经销商门店进行公示。

    《服务公约》进一步强调了梅赛德斯-奔驰“客户为先”的服务理念,明确了销售和服务人员在日常经营业务中的行为规范,并保证客户充分了解他们理当且可期待获得的服务水准。该《服务公约》以“客户为尊、以礼相待”作为基本服务理念,以“诚信经营、合法得体”作为根本服务准则,还明确指出了“绝不捆绑销售” 等明令禁止的行为,力求充分尊重客户在购车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奔驰销售服务公司及奔驰金融公司已设立《服务公约》专项工作组,并公布了客服电话专线(400-818-1188),积极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

金融服务费篇

绝不捆绑销售篇


新车质量保障政策

  适用品牌
  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包含smart品牌) 

  实施细则 (开始日期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

  自开具零售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要更换主要总成或主要零件的情况下,消费者可要求更换同款、同型号新车。

  备注:主要总成和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以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及smart 品牌乘用车三包凭证为准,召回以及主动服务措施不适用本政策。

  车辆范围

  2019年5月1日及之后由中国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初次销售的 (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包含smart品牌)

  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

  主要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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