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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 14:41:46
召回措施主要解决的是具有普遍性的、安全性的质量问题,即《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所定义的“缺陷”。对于您单个车辆的问题,不适合用“召回”方式来解决,应当通过“三包”来解决。从您描述来看,车辆应该还在三包有效期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先到4S店检查并通过免费的三包修理来解决。另外,如果车辆具有比较严重的问题,反复修理无法修复,三包规定也给出了具体的退换车条件,例如《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建议您查阅一下您的维修记录单,对照三包条款,看看是否已经满足了换车条件,再与4S店和厂家进行协商,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车辆问题,您也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一份详细的投诉。1、点击中国汽车召回网首页的“汽车投诉”提交信息;2、关注微信公众号:汽车三包与召回(iautocloud365);3、Q Q:汽车三包与召回(1684001629);4、邮箱:zhaohui@qiche365.org.cn ;5、投诉电话:010-65537365/6469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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