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召回造成消费者的直接损失如何赔偿问题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用于消除产品缺陷的费用由制造商承担,如维修费,包括工时费、配件费等,那么消费者因此与未被召回的消费者相比,造成的损失(耗费的时间、汽油费以及由于更换器件给汽车造成的损害)如何赔偿?另外,被更换的器件保修期是否应该被相应延长?请教一下各位专家,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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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12:06:21
我国的召回管理规定没有给出确实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做出决定。从国外的操作经验来看,对于距离维修站确实很远的车主,有些厂家可能会给出适当的汽油费补偿,但很少企业会因为召回而给消费者提供时间或其它补偿,除非因缺陷问题已经给车主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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