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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客车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可否退车?我方损失如何补偿

我方中大YCK6129型豪华客车(辽B-05282)于2005年11月9日从厂家所在地江苏省盐城市提车开始,因该车的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接连不断,截至2006年7月24日,在该车出厂257天的时间里,该车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停驶(仅计算停在服务站或厂家)的时间竟长达共计119天,并且这样的停驶还在继续着,不知道何时……。实录如下: 1、 第一次大型维修,历时4天(051109~051112) 我方于2005年11月9日上午提车出厂行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就出现了质量问题。我司机发现该车后桥部位发出异常声音并伴随着车体的剧烈震动,遂通知厂家,厂家派人至现场检查无果后又通知我方于11月10日晚将车辆开回厂家维修; 2005年11月11日,厂家技术人员更换了差速器总成、调整了气囊高度和调整了传动轴的角度等,虽该车的上述异常现象得以减弱,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质量问题。对此,厂家售后服务主管郑家勤承诺:虽然质量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但我方可以放心的开回去运行一段时间,如在运行中再发生问题,可由该厂家制定的大连维修站(以下简称维修站)甚至厂家专门派人去大连上门维修; 2005年11月12日下午,我方二次提车出厂。 2、 第二次大型维修,历时42天(051123~051224) 自2005年11月12日下午我方二次提车出厂,于2005年11月14日凌晨至大连。但至2005年11月23日,上述质量问题又开始出现。 不得已,我方将该车开至维修站。维修站在无力维修的情况下通知厂家派技术人员万工、徐工二人到连检查维修,并初步认定属发动机质量问题,并于2005年12月18日到位于大连市开发区的玉柴发动机售后服务站更换了发动机,至2005年12月20日发动机更换完毕。 2005年12月21日至24日,因更换发动机去车辆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发动机变更手续三天。 3、 第三次大型维修,历时12天(051226~060107) 2005年12月26日,我司机又发现该车出现上述异常声音并将车辆停到维修站检查,同样,维修站在无力维修的情况下通知了厂家。 至2005年12月31日,厂家在维修站的请求下又派万工、刘工到大连维修,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只是答复潘总和我方先暂且行驶,看运行情况再行处理。不得以该车于2006年1月7日出维修站。 4、 第四次大型维修,历时4天(060114~060116) 2006年1月14日,我司机驾驶该车满载游客自大连至丹东市时有发生了严重质量问题,致使车辆无法行驶,车上游客不得已只能另外找车倒客,发生倒客、误工费用共计1645元; 同时,我司机立即通知大连维修站连夜派技术人员至丹东对该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的离合器压板和飞轮异常磨损严重、从动盘破碎,经技术人员更换了离合器压板和从动盘后,我司机将该车开回维修站调试,于2006年1月18日维修结束。 5、 第五次大型维修,截至2006年7月24日,历时57天 2006年5月28日,针对该车总电源不断电、四轮啃胎以及车轮磨损叶子板等质量问题,该车又进入维修站维修。维修站在无力维修的情况下先后于2006年5月29日、30日传真请求厂家解决上述问题(详见附件 ),厂家于2006年6月1日派丁先生、王先生到连处理。其中,总电源不断电问题得以解决,但其他两个问题却无法解决,厂家派来的两位先生也于2006年6月4日离连。 于6月12日和6月16日,厂家又分别委派冯工、毛工到连处理上述问题,但只是将磨损严重的差速器做了更换后就不辞而别。 万般无奈之下,我方同服务站潘总向中大集团中威客车有限公司蔡总反映了上述情况,并严肃提出了退车要求。蔡总于2006年6月22日到连,在充分听取了潘总和我方的情况介绍和陈述、并检查了车辆后向我方表态,该车辆的问题是由于购车时厂家给我方提供了不合理的配置造成的。我方被蔡总虚心承认错误、积极处理问题的诚意所打动,也同意了蔡总的换车不退车的建议,但前提条件是厂家应就给我方造成的损失补偿十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就此形成了会议纪要,但至今未有任何回复。 6、 其他维修问题 自该车到连后,各种小修经常不断。至今,尚有很多问题未按时解决,诸如:a,车门变形导致车封闭不严,下雨天透水、冬夏季不保暖;b,车仪表自出厂后就不好用,多次与维修站和厂家联系,但至今未给更换。 贵站在我车出现上述质量问题时,一直能本着实事求是、认真服务的态度处理问题,也恳请维修站能据实确认上述事实。 四、 目前的状况 如上所述,我购买的中大YCK6120HG型客车在这七个多月(221天)的时间里,该车因质量问题维修不断。先后更换了离合器四次、发动机一次、差速器二次,至今该车整车后桥前后左右移位、前桥前后移位,造成吃胎(啃胎)、车轮转弯直接碰叶子板。 在该车出现质量问题时,我方一直本着忍让、克制的心态积极配合维修站和厂家维修。但截至2006年7月24日,厂家只是将换车协议改来改去同我,可对于我方的损失补偿问题却只字未提。 目前正值大连市的旅游旺季,去年交车的延误使我错过了挣钱的好时机,今年看来又错过了,非但如此,我目前还得为这辆车支付着养路费、保险费和司机工资啊!我现在对中大的车已经失去了信心,我强烈要求退车,并向中大提出索赔。 不知我的依据是否充分? 我该怎么办? 请您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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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汽车专家

2006-08-07 15:06:56

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厂家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但解决索赔的最佳途径是通过法律诉讼,建议您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将问题的详细情况通过本网“在线投诉”提交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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